Article 38

In force

执法检查组应当在执法检查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执法检查报告。

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二)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法律制度实施的情况;

(三)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法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改进执法工作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