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有关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适时调整。

管道燃气居民用气配气价格调整,应当举行听证,听取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