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安全管理,燃气燃烧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燃气的槽车(船舶)运输和港口装卸,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