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与同级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劳动关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重大的劳动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三方协商形成的协议或者决定,各方应当执行,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