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满足业主需要。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车库、车位应当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充电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纳入居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不得出售,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提供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人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