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参与有关评选表彰。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创新创造等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引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企业家的社会环境,对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营造关心、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