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特色林果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特色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康养服务业等,形成特色鲜明、类型丰富、协同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

市、县(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发展以中药材、花椒、橄榄油、核桃、畜牧业等为主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和以苹果、蔬菜、食用菌、中蜂、茶叶等为主的区域特色产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和产业集群,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鼓励村民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加工、小商贸、小文旅等特色庭院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Local Regulations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