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教学器材的配置纳入学校建设计划。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配置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安排体育经费,保障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正常开展。

城区学校的体育场地和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当地政府应当组织建设相近学校共用的体育场地和设施。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挪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