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南平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技特派员,是指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或者自然人中选认选派到农村基层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管理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