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活动的学校、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不同特点,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行为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和干预措施,不得通过体罚、变相体罚、殴打、辱骂、虐待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方式开展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

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所致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基础研究和筛查评估、诊断、预防、干预等应用研究。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