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未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政策措施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