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规范涉及民营经济组织的行政执法行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与其他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同等原则实施。对违法行为依法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的,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