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更新项目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实施主体:

(一)涉及单一物业权利人的,物业权利人自行确定实施主体。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协商一致后共同确定实施主体;无法协商一致,涉及物业权利人共同决定事项的,由物业权利人依法表决确定实施主体。

(二)因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确定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鼓励具备规划设计、改造施工、物业管理、后期运营等能力的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依法参与城市更新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