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经营主体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申请程序、办理流程、实施期限等,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兑现平台,根据需求精准匹配推送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实行免予申报、直接兑现;确需提出申请的优惠政策,应当简化申报手续,快速办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涉企政策辅导机制,通过宣传、解读和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及时为经营主体提供涉企政策服务。相关政策确需调整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