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支持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应用试验,并为其提供技术验证、标准规范、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示范应用等方面的服务和便利。

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聚焦民营经济组织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支持、引导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主体,开发具备细分行业特性的数字化转型产品服务,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