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专门学校应当对接受专门教育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进行教育和矫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教育,为其获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培训证书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专门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偏差程度,开展适合的心理辅导、情绪调适、行为养成、戒瘾治疗以及其他必要的矫治,帮助和引导其增强人际关系管理、心理调控、自我约束、挫折应对、环境适应的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