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应当全部归档,实现对电子档案的全过程管理。

电子文件归档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数据标准要求,确保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经档案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备电子档案管理评估能力的机构进行评估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和管理。

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