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有关区水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明确蓄滞洪区运用的组织保障、预报预警、工程调度、人员转移安置等具体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组织运用预案演练,保障运用适时安全有效。

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蓄滞洪区的自然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风险程度,限制高风险区的经济建设活动,落实控制蓄滞洪区人口增长措施,规范管理、安全运用蓄滞洪区。

蓄滞洪区运用的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