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本市城市更新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四)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五)完善城市功能;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七)修复城市生态系统;

(八)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九)国家和本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任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