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滨海新区应当推进人才发展工作改革,制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保障措施,在人才评价中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和服务。

支持滨海新区与京津冀高校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新能源等领域共建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稳步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支持滨海新区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

支持滨海新区探索建立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