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新开放口岸或者扩大开放口岸的查验基础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口岸主体工程统一建设。省人民政府口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口岸查验机构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协调、落实工作。

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建设项目涉及口岸开放的,有关部门在编制规划和办理核准、备案等手续时,应当征求同级口岸主管部门和口岸查验机构的意见。涉及军事设施的,还应当按照规定书面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