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宣传普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支持古树名木科学保护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鼓励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运河文化、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讲好古树名木故事,传承古树名木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