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享受以下优待:

(一)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四)享受医疗机构设立的绿色通道和提供的优先服务。

在本市获得前款规定奖项的个人,除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外,自获奖之日起一年内,还可以免费享受一次由本市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推荐、评选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活动中,对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