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路交通活动。

本条例所称水路交通,包括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港口经营、船舶检验、水路运输与水路运输辅助业务、水上交通安全及其有关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