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农村厕所粪污应当按照以下模式分类处置:

(一)化粪池的尾水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或者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二)未纳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通过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其出水可以排入农田、林地、山地等消纳吸收利用;

(三)不能及时无害化处理或者资源化利用的,有关部门应当指导村民规范建设化粪池并定期组织村民清掏,确保不堵不漏。

Local Regulations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