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市、旗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各类施工工地和城镇道路扬尘污染监管。

城镇道路应当使用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方式,进行降尘或者冲洗;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作业规范,减少扬尘污染。

市、旗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整治干线两侧环境,防治道路污染。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