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明确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处置方式等,并落实防治措施及投资概算;应当依法按照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组织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