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公路突发事件造成公路损毁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依法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报告。损毁特别严重的,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抢修。

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制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