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旗县级、苏木乡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受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自治区、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盟工作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旗县级、苏木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各级设立相应的选举机构,办理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宜。上级选举机构指导下级选举机构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