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水行政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普查、登记和评估,建立文化旅游资源数据库,指导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