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发挥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普查、规划编制、产业促进、宣传推广、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设施建设。

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重大旅游项目的立项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旅游发展用地,负责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城乡水务、农业农村、园林和林业绿化、商务、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工作、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体育、大数据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