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调控、应急以及监督管理等粮食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