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过程中,被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中止处理;中止处理请求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同时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为被请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可以不中止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