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试车单位、试车服务机构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工作中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
(三)干预试车单位自主选择试车服务机构或者相关服务单位的;
(四)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试车单位、试车服务机构测试数据等商业秘密和保密商务信息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Local Regulations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