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学校应当向学生传授科学用眼的知识和方法,每日组织学生至少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学生视力状况检测。
学校应当按照采光照明卫生标准,使用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科学规范开展多媒体教学,不依赖电子产品布置作业。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成长发育需要配置课桌椅,并定期更新维护,为学生保持正确坐姿提供保障。
学校和家长应当相互配合,引导学生科学用眼,及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阅读和书写姿势,督促学生规范使用电子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