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人说明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