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一)未及时发布、传播暴雨灾害预警信息的;

(二)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错报暴雨灾害预警信息的;

(三)未履行暴雨灾害防御职责、启动应急响应的;

(四)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暴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的;

(五)未落实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保障措施的;

(六)其他。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