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快捷通道,及时传播预警信息。

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暴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健全县、镇、村、户直通的预警信息传播渠道。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接收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应急广播、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社交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户到人。

Local Regulations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