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水户需要同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的,可以向生态环境或者排水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生态环境和排水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审批相关事项。
生态环境和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废水排放进行监督管理。
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物不能被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或者可能影响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标的,商生态环境部门对该排水户提出整改要求。
排放工业废水的排水户应当将工业废水接入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