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在道路与铁路交叉道口、并行路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其中,与高速铁路交叉、并行的,应当设置提高防撞等级的防护设施。

道路与铁路同步建设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设置、管理和维护,由道路方与铁路方相关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道路建设在后的,由道路方负责设置,并负责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铁路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移交铁路方管理和维护;铁路建设在后的,由铁路方负责设置,并负责铁路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道路安全防护设施按照规定移交道路方管理和维护。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