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检验检测工作的领导,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检验检测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