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业主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物业服务区域内治安、环保、消防、公共卫生、动物管理以及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四)依照规定缴纳维修资金;
(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以及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响应预案和其他管理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