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地方性法规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地方性法规案中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市人大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