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三江新区管委会根据职责履行三江新区范围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

三江新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三江新区范围内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各项职能职责,按照三江新区管委会的规定,承办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