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统筹推进数据流通,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促进数据流通高效化和规范化。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依规采取开放、共享、交换、交易等方式流通使用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