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培育现代航运服务机构,建设现代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航运总部经济。
支持航运交易、航运信息、航运金融保险、海事法律服务、航运技术服务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拓展高端航运服务产业链。
支持港口一体化发展,优化港口基础设施,拓展海上航线网络,完善综合集疏运体系和多式联运体系,促进青岛港口向贸易港、金融港、服务港转型,建设世界一流港口。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临港产业布局,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