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复测与维护自治区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现代空间定位基础框架;

(二)统筹获取、处理和分发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遥感影像数据;

(三)测制和更新全区1∶10000、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

(四)建立、维护和更新自治区实景三维数据库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五)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地图集(册)、标准地图、政务服务地图集(册)等公益性地图;

(六)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