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婺源传统风貌保护和传承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且与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相协同,并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相衔接。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