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本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编制本部门、单位的防汛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防汛应急预案;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编制简明实用的防汛应急预案。
预案编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和应急演练。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