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业务。

国家规定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经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注册范围内的业务。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